2015年11月,一个内蒙古女孩每天只拿
1元钱买菜
,好心的商贩以为女孩家贫,每次都会多送一点菜。
可谁知,女孩的姿态愈发奇怪,商贩突然发现
此事不简单
,于是
果断报警求助
,可当警方介入调查后,发现
女孩的身世大有隐情。
商贩到底发现什么疑点?女孩1元买菜的背后,究竟有何秘密?
一元买菜惊现隐情
内蒙古乌兰浩特一所大超市中,13岁的小芸拎着一大包蔬菜,从口袋掏出一张
皱巴巴的1块钱
,颤巍巍的递给收银员。
收银员看了一眼蔬菜价格,刚要发脾气赶小芸出去,超市老板将她拽到一边,笑呵呵收下小芸的1元钱,
并拎起一小袋土豆作为“赠品”。
看着小芸离去的背影,超市老板面色凝重,小芸已经连续好多天拿着1块钱买菜,而且每次前来,
身上都有新添的“伤痕”。
第二天,小芸准时拿着1块钱再次买菜,超市老板依旧收下并额外赠送,
女孩的怪异举动,让他愈发感觉不对劲。
这时,一旁结账的冯静看着小芸的头顶目瞪口呆,上面有一条
长达5厘米的“脱发”
,仿佛被谁强行扯掉。
冯静是两个孩子的妈妈,母爱充沛的她瞬间潸然泪下,冯静温柔的询问:“宝贝,你这头发谁给你弄的啊?在学校打架了吗?”
面对冯静的询问,小芸低着头泣不成声,
冯静提出要打电话告知父母,小芸却突然嚎啕大哭转身离去。
情急之下,冯静一把抓住小芸的
胳膊
,想问清楚缘由,可下一秒小芸就疼的摔倒在地,冯静掀开小芸的衣袖查看,里面的状况让她久久不能平息。
小芸的左胳膊处有一道猩红的伤痕,上面的血迹尤为新鲜,
像是被鞭子抽打所致。
出于一个母亲的直觉,冯静从包里掏出一张纸,将自己的电话信息写在上面,郑重的递给小芸:
“必要时可以打电话,阿姨一定会帮你的”。
小芸向冯静道谢后缓缓离去,超市老板目睹了发生的一切,
更加坚定报警的决心。
小芸出门后,冯静突然意识到不对劲,赶忙开着车跟在小芸后面,一路穿过马路、人行道、小胡同,最终看着女孩安全到家后才放心离去。
20分钟后,正在家里炒菜的冯静突然接到电话,那边的小芸哭着哀求道:
“阿姨,你能过来吗”
冯静丢下锅铲,开着车就朝小芸家赶去,然而最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
只见小芸浑身发抖蹲在墙角,看到冯静后跪下来哭着哀求:
“阿姨,她不给钱让我去买排骨,你能借我50块钱吗?”
心直口快的冯静愤恨道:“这是亲爹妈吗?咋那么损呢?”
随后,冯静开着车带上小芸前往超市,准备协商告发小芸的父母,誓要为孩子讨回公道。
超市老板看着
小芸手上的血洞
,只是一阵叹息。
他之所以包容小芸1元钱买菜,因为他早就猜到背后的原因,每次多给点菜,
就是希望她回去能不挨打,哪怕少挨点打也好。
在二人不断的安慰和劝导下,小芸终于哭着道出实情,
打人者
并非别人,正是她的
爸爸妈妈。
小芸早早就被父母退学在家干活,衣服洗不干净、买不到菜,甚至稍有不顺眼,就会遭到拳打脚踢的殴打。
然而,拳头已经是小芸最轻的伤,手上那些血洞是被铁丝扎得,背上的伤痕、脚上的血泡,都是被铁棍敲打导致。
每一处伤痕都是血淋淋的罪证,冯静再也忍不住心中的泪水,同为母亲的她无法想象,天下竟会有如此狠毒的父母。
此外,小芸还曾被父母卖到山东的歌舞厅、饭店,可由于小芸年龄不够,只能沦落在家遭受暗无天日的折磨。
得知小芸的遭遇,冯静握着小芸的手说道:“阿姨带你回家,我养你!”
在冯静一声声的安慰中,小芸终于平复心情,但必须让小芸的父母受到法律制裁,于是冯静和超市老板一拍即合,
前往乌兰浩特胜利警局报案。
残忍家暴迷雾重重
警方对小芸的伤势进行鉴定后,发现此事已经上升为
刑事案件
,
小芸大片头发被扯掉、手脚血洞惨不忍睹、背部还有一条骇人的伤疤。
于是当即排除数名民警,将小芸的父母控制并带回警局调查,面对民警的询问,母亲宋某反而语出惊人,咒骂道:
“小芸该打,她活该!”
随后故作痛心说道:“小芸从小就有偷钱的恶性,当初我在外打工无暇照顾家庭,才让她养成这种坏习惯,都怪我……”
看着宋某绘声绘色的表演,殊不知,
民警已经发现“秘密”。
此时正在小芸家里搜查的民警传回消息,他们发现一个
“自制刑具”
,
红色胶片内部是铁丝,另一端是铁锤,
经小芸证实,这正是伤疤的来源。
人证物证皆齐,宋某依旧强烈反驳,而另外单独受审的父亲廖某,终于坦白自己的罪行。
廖某表示,他确实打过小芸,但打的都是屁股,其余地方全是妻子宋某打的。
队长已然发觉异样,先不说父母为何狠心殴打孩子,夫妻俩罪行被揭发后,竟然互相推脱责任,
似乎想掩盖某种事情。
一名同为父亲的民警青筋暴起,指着廖某质问道:“你凭啥打她!你有啥权力打她?”
诚然,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文规定,
家长不得虐待打骂孩子,更不容忍像宋某和廖某这种私用“刑具”的家暴。
面对法律和民警的指证,宋某却冥顽不灵抗拒审讯,这时,
宋某的资料引起民警的注意。
宋某时年仅有
28岁
,小芸却已经
13岁
,难道宋某15岁时就已经生下小芸?
很明显,这根本不合乎常理,警方敏锐嗅到一丝
“拐卖儿童”
的气息,当即加大对宋某的审讯力度。
然而宋某一口咬定,小芸就是自己亲生的,甚至扬言可以检验DNA。
宋某表示,15、16岁时年少懵懂,与初恋男友生下小芸,由于害怕事情暴露,就带着小芸外出打工,最终嫁给廖某才安定下来。
DNA之下,血缘真伪无所遁形。
民警很快联系当地医院DNA检测部门,此时
宋某的头缓缓低下
,无论警方询问什么,
她始终沉默不语。
在警方的循序追问下,宋某终于承认:
小芸不是自己亲生,而是领养的。
领养?似乎更不可能,中国领养儿童手续十分严格,不仅要求领养人有足够的经济能力,还要求有良好的品行,宋某根本不符合任何一条。
此时,小芸遭拐卖的可能越来越大,宋某却不愿多言一句,审讯进程陷入僵局。
经过数小时的“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宋某终于说出埋藏多年的秘密,开口便提到一个名为
“庞立华”
的女人。
宋某表示,庞立华因经济状况较差,便将大女儿小芸送给她抚养,后来宋某辗转多处,最终与庞立华丧失联系。
要想解开小芸身世的秘密,就必须找到庞立华,但宋某确实不知道庞立华的下落,调查行动困难重重。
亲母道出惊人隐情
为尽快找到庞立华,警方派出大量民警驱车四处搜寻,依据宋某的回忆,每到一个小村庄就走访调查。
可半年过去,警方的档案中
根本查不到疑似小芸生母的“庞立华”
,介于宋某先后撒谎抗拒,如果庞立华又是她凭空编造,日夜奔波的汗水将付之东流。
但此事涉及到小芸能否与家人团聚,民警身上担子犹如千斤,他们两人为小组,上万里的行程、200个日夜,民警不断挑战疲惫的底线。
星光不问赶路人,时间不负有心人。
终于,在兴安盟科右中旗,找到一个老家吉林的“庞立华”,
然而她的说法却与宋某大相径庭。
得知小芸的遭遇后,庞立华泪流满面痛哭不止,当初她在外打工时,
与相交甚好的宋某结成姐妹,可谁知宋某竟趁她不备,将小芸拐走从此销声匿迹。
此后,庞立华整日以泪洗面,她以为女儿被贩卖残害,文化不高且法律意识淡泊,再加上上家里经济条件不好,所以一直没想到报警寻亲。
民警便将庞立华带回警局,一路上听着她声泪俱下的讲述,民警痛心之余却又一丝欢喜,小芸终于能见到亲生母亲了。
母女对峙孰真孰假
回到警局后,小芸竟对庞立华格外冷漠,甚至反问:
“不是你让我跟她走的吗?”
小芸的反应,顿时惊得民警一身冷汗,先是宋某与庞立华所言不符,如今小芸又语出惊人,
但矛头似乎已经悄悄指向庞立华。
庞立华连连笑着解释,当初她打工收入微薄,不舍得给小芸买衣服,才导致如今小芸的“反目”。
庞立华坐在小芸身边试图挽回,
小芸却面无表情,甚至不愿和“生母”多说一句话
,
这个13岁的女孩究竟还藏着怎样的秘密?
意识到情形怪异后,民警趁机将庞立华带走,由女民警继续安慰照顾,小芸才缓缓道出当年的真相。
那晚,小芸在房间里听到
母亲和宋某的交谈
,宋某想带走年幼尚未记事的妹妹,可母亲却坚定拒绝,最终宋某只好妥协
带走大女儿小芸。
所以,小芸根本就不是被拐卖,而是被亲生母亲抛弃。
至此,小芸被宋某带走后,便彻底陷入深渊,整日面对殴打折磨,却又隐忍不愿寻找生母,正是因为恐惧当初的“抛弃”。
一个能将亲生骨肉抛弃的母亲,即便小芸艰苦寻亲成功,谁又能保证不被再次抛弃呢?
对于小芸来说,年幼的她没有谋生能力,虽然遭到难以忍受的殴打,但至少能有基本的生活保障。
单纯的小芸央求民警,能不能放掉养父廖某?只因他能管自己吃穿……
亲父出现重回校园
民警深知,宋某、廖某、庞立华都是小芸悲剧的源头,万不可再让孩子坠入深渊,于是不惜费时费力,依据庞立华提供的信息,再度寻找小芸的亲生父亲。
数日后,民警在一处老城区找到了小芸的亲父——
刘一海。
刘一海看着小芸伤势的照片,气的痛哭流涕,
当初他与庞立华离婚后,小芸本由他抚养照顾,可谁知庞立华突然将小芸骗走,一切音讯石沉大海。
刘一海虽然知道庞立华品行不端,但好歹“虎毒不食子”,更何况是自己的亲生女儿,然而庞立华竟然因经济有限,转手将小芸送人,简直愧为人母。
胜利警局将此事整理提交,法官依法将小芸的抚养权判给亲父刘一海,宋某、廖某、庞立华终于受到正义的制裁。
不久后,小芸换上干净的校服,在父亲的注视下奔向校园。
胜利派出所民警还特意去学校看望,此时的小芸已经结交到新朋友,学习成绩也日渐提高,终于走出那段阴霾。
民警审讯办案期间,小芸经常主动前往警局,因为那里有温暖的怀抱,有为她做主的人民警察。
谈及未来选择,小芸满面欢笑:
“我要做警察,向帮助我的好心叔叔阿姨、警察叔叔学习,解救那些跟我一样不幸的孩子。”
携手维护文明社会
小芸的童年可谓不幸却又万幸,她先后遭受亲母、养母的抛弃折磨,却又因“1块钱买菜”引起好心人的注意,通过民警们的不懈努力,最终重获新生。
命运有时如此巧合,有无数传奇的寻亲故事,就有无数悲剧的孩子。
扫除家暴、弃子行为不仅是父母职责,亿万同胞应齐心共进,肃清不良风气,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为自己遮风挡雨是能力,为他人撑伞是善良,愿世人携手维护社会文明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