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对于人工智能,以及由此形成的无人科技,有极大的反感,科技发展到无人化、类人化,已经变态了,违背了伦理道德,违背了人类自然发展的规律,不是不可以触及这些领域,但是必须要以最低的容忍度,对待人工智能。
人工智能、无人技术的发展,我认为就是资本发展的需要,用来降低用人的成本及风险,从资本诞生的那一刻起,资本和人,之前的冲突,就没有停止过,科技无人化,为资本消灭人类提供了科技的方法。每一次科技的进步,不是为了战争,就是为了让人多干活,或者是为了多卖钱。
强权阶级对于发展人工智能,也是情有独钟,同样个体与强权之间,也有不可调和的矛盾,保持强权,就需要消灭不稳定的个体,管人,是最难做的事情,当权者都明白,总有一天,他们或者他们的后代肯定会腐朽,被推翻是必然的结果,如果强大的智能化科技出现,以此锁住个体人类的反抗,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从这次武汉投入的无人出租车来说,这就是强权和资本的完美配合。先不论违反伦理道德,从法律来说,萝卜快跑公司也违反了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武汉的出租车管理的规定,以及政府与出租车平等互利的约定。
咱不用说大道理,就说出租车是不是在一定的时期,为城市的发展做出了辉煌的成绩,老婆年轻的时候生儿育女,现在人老珠黄了,说不要就不要了,人情何在、规则何在、法规何在?就算需要出租车退出历史舞台,也应该有退出的机制和步骤,让地主斗老百姓合适吗?
据我所知,各个地方的出租车的保有量,当地政府是有明文规定的,不是谁想增加就增加的,之前的网约车就已经破坏规则,确实有些出租车是不道德、确实出行需求大,但这并不是你们为所欲为的理由,用违法的方法去解决违法的事件,本身就说不通,或者用美好的结果掩盖肮脏行为。
萝卜无人出租车,也是出租车,如果想要进入一个城市,必须要拿到出租车牌照,没有牌照就应该去高价收购,就算是一个农贸市场,有了几家卖鱼的,再来一家想卖鱼,市场管理也不会同意,这是最简单的道理。既然我们要依法治国、为人民服务,请问萝卜无人出租车进入市场,符合哪一条法律法规?没有法条的支持,谁又有权利批准它的运营?
老百姓最朴实的想法,农贸市场卖鱼的,你敢低价,我就必须更低价,这种情况,买鱼的是得了实惠,但是这符合市场规律吗?你萝卜无人出租车,进入市场可以,但是最起码的尊重规则应该会吧,别总玩低价策略,你赔得起,老百姓赔不起,这是妥妥滴违反了不正当竞争法以及反垄断法。
你的目的不就是低价耗死这些出租车吗!把竞争对手都弄死了,就一家独大,成本自然就收回来了。你是资本大家,别总玩这种缺德带冒烟的手段,且不说违反法律法规,总和老百姓抢饭吃,也没脸啊,老百姓挣得再多,也就够养家糊口,平民百姓再坏,也就是为了几两碎银。
抛开经济,从安全的角度,我真得想质问一下,审批萝卜运营的官家,你们真的以为无人萝卜安全吗?出租车再多也出不了要命问题,但是这无人的萝卜可是无感情的玩意,一旦黑客入侵得手,那可是几千个杀人不眨眼的机器怪物。
我也曾经从事过科技行业,没有任何一个方法,可以百分百的杜绝,就算完全杜绝了外部,谁敢保证,管理者、开发者、运营者不会有问题呢!所以,没有完全之策,没有达到各方面的诉求,不要轻易做出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