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中有诗的人,纵然不逞口舌之强、言辞之利,也会用行动写出“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
公元975年,偏安江南近40年的南唐被灭,后主李煜成为北宋的俘虏,被押到汴京。与他同行的,是他已经蜚声海内的词句。“刬袜步香阶,手提金缕鞋。”“凤箫吹断水云闲,重按霓裳歌遍彻。”3年后,他又因回忆故国,写下“小楼昨夜又东风,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而被宋太宗毒杀。台湾文化学者蒋勋说:“李后主是战争的失败者,又是文化上的战胜者。因为他的词征服了汴京,整个汴京的文人都开始填词。”
宋词,从歌伎酒肆的小调,转变为中国文化史上与唐诗并肩的文化高峰。
文化的魅力,从不、也永远不会屈从于任何压力。诗书传家济世,是一个不可改变的规律。
曾有学者在报刊上撰文,批评当下有些人“不会说话”,往往在语言中表现出一种傲慢,或颐指气使,或口无遮拦,或索然无味,或不知所云。《人民日报》前副总编辑梁衡曾在值夜班时撤下一篇评论,其撤稿意见大意是,一篇千字文连续出现13个“要”字,“一要再要”的霸道作风、官样文章令人生厌。不会说、不会写的问题存在已久,解决这个问题,不妨去学学诗。正如孔夫子所言:“不学诗,无以言。”
学诗不仅仅是学技巧。中国古诗词中有丰富的表现手法,但只去学技巧,却难以真正提高自己说与写的能力,更不能改变自己思考的内容和方式。“诗言志”,一个人,境界不高、格局不大、眼界不广,技巧再多有什么用呢?梁衡说,只会用“要”字写评论的人,是“权”的意识、“官”的意识太重了。有了这样的意识,技巧再多也用不出来,或根本懒得去用,只留下一副高高在上的冷面孔,臭在那里。
学诗是披沙拣金、去粗取精的过程。诗人未必都是君子,更不都是好人,李国文先生在随笔中就列举过一系列令人不齿的诗人贱行。但好诗总是人生最美好的部分、最真诚的感情、最真切的心志的反映。经过漫长时间的化学作用,去腐朽,凝神奇,“表里俱澄澈”。钱钟书先生把文章喻为鸡蛋,作者喻为母鸡。随着时间的流逝,读者更多关心的是鸡蛋的质量,而不再注意那只母鸡当初是否贞洁,或许这就是文化的自净功能。远离了诗,就远离了自省,弱化了趣味,钝化了对美最初的向往,麻木了心灵中最本真的部分。真心实意亲近古诗词,用诗意抵消生活的粗粝,用壮阔开掘思维的闭塞,用精致磨洗庸常的琐屑,知耻、知礼、知不可为,这就是诗,让一个人形端表正,扩大到社会,“再使风俗淳”。因此,《中国诗词大会》比拼的绝不是记忆力,而是对审美、对感知、对体用的回归,让我们的口耳鼻舌触重新敏感起来,让我们知道该说什么、该怎样说。
人人都能读懂诗,也会被真正的好诗折服。北宋初期的汴京,人人醉迷于李后主的词,并不在乎他的亡国之君的身份。《红楼梦》中被人买来卖去的香菱,同样可以感知“渡头余落日,墟里上孤烟”的韵味。在中原大地,那些不识字的农民也会从“头戴金冠压双鬓,当年的铁甲又披上了身。帅字旗,飘入云,斗大的穆字震乾坤”的唱词中熟悉穆桂英、杨家将,把家国情怀刻在心里。心中有诗的人,纵然不逞口舌之强、言辞之利,也会用行动写出“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臣之所好者,道也,进乎技矣”,这才是打开诗的正确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