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妖股”
梅雁吉祥(
6.400,
-0.34,
-5.04%)后,又一家上市公司
栋梁新材(
22.360,
-1.15,
-4.89%)(002082.SZ)遭遇“快枪手”恒大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大人寿”)闪电撤出。
11月3日晚间,栋梁新材披露的前十名股东持股变动情况的公告显示,恒大人寿旗下两个产品已经全部退出了前十大股东行列,截至10月31日,两个产品持股比例为0.65%,而此前披露的截至9月30日的数字为4.95%。
从三季报浮现恒大的身影再到撤出,中间间隔不过6个交易日,栋梁新材的股价却经历了暴涨暴跌。同时就在10月最后三交易日,恒大系多只概念股遭遇清一色暴跌。
合法性
在监管层对于短线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的背景下,市场对于恒大人寿频繁快进快出的做法提出质疑:恒大此举是否触碰了短线交易这块雷区,存在操纵市场的嫌疑?
对此,澎湃新闻致电北京某大型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这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合伙人表示,恒大人寿的做法在合法性上没有问题,也并不存在操纵市场的嫌疑。“只能说恒大利用了散户的心理,散户跟风助涨,并不是恒大让股价涨。”
值得注意的是,恒大人寿方面持股栋梁新材并未跨越举牌线,也就是说栋梁新材的此次披露本非因为“硬性规定”,而是属于自愿行为。 11月4日开盘,栋梁新材股价应声下跌,早盘跌幅一度逼近5%。
一名来自盈科事务所的律师指出,要判断恒大人寿是否操纵市场,关键在于是否存在联合买卖或者连续买卖情况。显然,恒大人寿不缺乏资金,确实利用了资金优势。但是否存在联合买卖,同谁进行联合买卖,这些都无法证明,目前很难判断恒大操纵市场。
根据《证券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禁止任何人以下列手段操纵证券市场:单独或者通过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
一名投行人士更是点出关键,“通常意义上,险资应该进行中长期投资。”
险资转身成游资?
值得注意的是,栋梁新材近期“过山车”般的股价走势几乎是伴随着恒大动态而展开。
10月26日晚间,栋梁新材披露三季报。在栋梁新材三季报披露前三个交易日当中,累计涨幅达到16.72%。不过从10月27日至31日,栋梁新材就遭遇了连续三个交易日下跌,累计跌幅接近20%。
对于恒大近期闪进闪退的出手表现,不少市场投资者提出质疑,现在险资也转变做游资了?
通常情况下,保险机构进行中长期投资较多,是追求长线投资理念的价值型投资者。上海浦京律师事务所创始人王雷指出,证监会、保监会对险资炒股无特殊监管,对持股5%以下的并不限制短线交易。
此外,有业内人士指出,近年来,随着万能险等带有投资理财性质险种的大发展,相关保险产品实质上需要为客户兑付利息,这种收益率上的压力一定程度上会向投资端传导,从而使得相关保险产品的投资行为趋于短期化。
按照《证券法》规定,所谓“短线交易”是指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的行为。
另一名律师表示,持有5%以上股份的,才有短线交易限制,也就是说恒大人寿并不在证券法和减持新规的调整对象范围之内。该人士认为,恒大人寿频繁“准举牌”就是为了避免成为短线交易限制的主体,否则6个月内不能反向操作。
按照《证券法》第47条规定:上市公司董监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
恒大回应买卖:基于合理判断
在恒大快速撤出栋梁新材前,类似的情况还发生在是梅雁吉祥(600868)身上。在披露成为梅雁吉祥大股东后不足5日,恒大人寿一举清空其所持有的全部股份。
凭借“炒作妖股”和“恒大概念”的双热点,这一行为在市场迅速炸出火花,此举更是引发梅雁吉祥股价连续三日涨停。
恒大这一出手引来了监管层的重视。上交所在问询函中要求公司向恒大人寿核实在较短时间内买入公司股票后又全部卖出的主要考虑,并对外披露,并充分揭示相关风险。
11月1日晚,梅雁吉祥披露的对上交所的回复函显示,虽然截至9月30日公司的原一大股东为恒大人寿,但截至10月31日,恒大人寿所持有的9395.83 万股公司股票已被全部减持。此外,恒大人寿表示,买入及卖出公司股票基于当时对资本市场的判断及对公司价值的合理判断。
更为耐人寻味的是, 在梅雁吉祥最初披露的三季报中,还发生了一起“乌龙”事件。
10月25日晚间,在梅雁吉祥公布的第一版三季报当中,前十大股东里根本没有恒大人寿的影子。很快,公司发布了更正公告,称恒大人寿成为公司三季度第一大股东。而根据梅雁吉祥给出的说法是,公司统计股东名册失误,恒大人寿方面善意提醒上市公司,随后,梅雁吉祥紧急发布更正公告,明确了恒大人寿第一大股东地位。
据不完全统计,今年9月以来,已有多家公司因涉嫌短线交易被监管层处罚。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证监会将始终坚持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监管理念,对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内幕交易、短线交易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坚决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