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彩缤纷、种类功能繁多的不锈钢保温杯是市民们生活中的常备日用品,但是受生产工艺水平、原材料等因素的影响,保温杯保温效果有较大差异。日前,上海市消保委通报了一项针对本市流通市场在售保温杯的比较试验结果。
本次比较试验的40件样品,其中网购24件、实体店购买16件,售价从22.5元到329元不等。试验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与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对样品容量、标识、重金属含量、密封性、异味、耐冲击等项目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40件样品中有10件不符合标准,不符合率为25%,主要问题集中在标称容量和标识方面,如:标称容量与实际不符、未在产品或最小销售包装上标识“食品接触用”及不锈钢类型。
此外,保温效能是保温杯的核心指标,单个样品保温效能相差较大。本次比较试验的保温效能参考了国家推荐标准,在室温20℃~25℃环境下,将样品杯中注满95℃以上热水,分别在6小时、12小时、24小时和36小时后,对杯中水温进行测试。结果显示:在注水6小时后,40件样品的平均水温为64.5℃。有3件样品达到75℃以上,19件在65℃~75℃之间,13件在55℃~65℃之间,55℃以下为5件。保温杯的保温效能与容量、有无内塞、口径、杯盖密封结构等均相关。
作者 周慧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