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粉丝非常关注如何领取社保卡(医保卡)、如何挑选办理“大点小点”等问题,看来还是有很多的小伙伴对于医保卡的领取和使用“蒙查查”啊!辣么,就来给大家科普一下关于医保卡你需要了解的那些事儿,让你从领卡到定点再到报销都能心中有数哦~
社保卡(医保卡)的领取
下面,以广州为例,来简单介绍一下。
1.领卡时间
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在用人单位为员工办理新参保登记手续的次月30日后。
②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在新参保人员缴费成功的次月30日后领取。
2.领卡程序
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由各社保卡服务银行通知参保单位携带相关资料到本行指定网点统一领取本单位社保(医保)卡。
②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由参保人自行到社保(医保)卡服务银行指定网点领取。农村户籍居民由所属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到社保(医保)卡服务银行指定网点统一领取。
个人能否参保?
若是非广州市户籍的成年人,那就只能通过单位参保。若是广州市户籍的,参与职工医保的话,需要先办理就业登记(如何办理?详见:http://dwz.cn/25W6OY),再去到地税办理职工参保手续;参与城乡居民医保的,则需要到所属或者就近的街道办理一个参保手续。
3.领卡相关事宜咨询
领卡可以直接咨询各制卡银行:
光大银行:38731553、38730437;
农业银行:87611191、83058224;
广州银行:4008396699;
广发银行:82621611;
中国银行:95566;
交通银行:95559;
工商银行:95588;
建设银行:95533。
社保卡挂失、补卡可以咨询广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中心,电话:12343。
各银行各区领卡网点地址及联系方式可登录广州医保管理网查询。
4、社保(医保)卡丢失或损坏怎么办?
社保卡挂失、补卡等相关业务,可到社会保障(市民)卡中心服务网点办理(详询可查询社保卡服务网站http://card.gz.gov.cn,或参阅《广州市社会保障卡使用手册》)。
医保卡挂失、密码挂失、损坏卡重制等相关业务,到相应医保服务银行广州市区内任一营业网点办理。15个工作日后在同一网点凭《挂失申请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领取新卡;因变更个人参保资料的重制卡业务,应先变更资料后,再到制卡银行任一网点办理重制卡业务。
社保卡或医保卡遗失或重制期间,可暂凭挂失证明或重制卡回执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就医。
注:本指引只适用于有医保功能的社保卡领卡程序,其它未具医保功能的市民卡相关领取程序请以市民卡中心及相关经办部门具体指引为准。
“如何挑选办理“大点小点”?
说完了领卡,接下来说说怎么选点。广州的小伙伴们都知道,从4月1日起广州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制度全面实施,这“大点小点”的挑选和办理就变得尤为重要,如果生病了怎么才能报销得最多?为了不劳神伤财,先来看看下面这幅漫画↓↓
1那么如何找“大点、小点”?
原则上来说,三级医院属于“大点”,专科除外,一级或相当一级一般属于“小点”,二级医院要看是否“视同社区”,需向医院咨询。如军区机关门诊部属于“小点”。
2如何办理?
参保人员凭医保就医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办理选点确认手续,到医院医保专窗,携带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办理社区医院定点只需带社保卡。
3如何转诊?
新的转诊机制完全在电脑上进行,不再需要社区基层医生填写老旧的三联单。只需在社区就诊后由社区医生进行系统操作,转到选定定点医院或无需选点的专科医院,即视为转诊成功。
4转诊有效期是多长?
基层医生的单次转诊在30天内有效,这期间患者在大医院内无论进行多少次门诊治疗,均可享受55%的医保报销,前提是300元的月度限额(职工医保)、1000元的年度限额(居民医保)。
哪些医保能报销,哪些不能报?
可能有小伙伴就要问了:那我领完医保卡、选好大小点之后,是不是平时去看病就能报销啦?并不完全是哦,因为并不是所有情况都能报销的~那到底哪些能报销,哪些又不能报呢?快来了解一下↓↓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1、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报销
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给付范围内的药品,分为甲类和乙类两种。
甲类药物是指全国基本统一的、能保证临床治疗基本需要的药物。这类药物的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并按基本医疗保险的给付标准支付费用。
乙类药物目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自身情况调整,这类药物先由职工支付一定比例的费用后,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并按基本医疗保险给付标准支付费用。
以下药品不在基本医保报销范围:①主要起营养滋补作用的药品;②部分可以入药的动物及动物脏器,干(水)果类;③用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泡制的各类酒制剂;④各类药品中的果味制剂、口服泡腾剂;⑤血液制品、蛋白类制品(特殊适应症与急救、抢救除外);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其他药品。
2、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报销
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①临床诊疗必须、安全有效、费用适宜;
②由物价部门制定了收费标准;
③由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员提供的定点医疗服务范围内。
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确定。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诊疗项目目录以内的,先由参保人员按规定比例自付后,再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诊疗项目目录以内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3、基本医疗服务设施报销
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的报销涵盖由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参保人员在接受诊断、治疗和护理过程中所必须的生活服务设施,主要包括住院床位费或门(急)诊留观床位费。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生活服务项目和服务设施费用,主要包括:①就(转)诊交通费、急救车费;②空调费、电视费、电话费、婴儿保温箱费、食品保温箱费;③陪护费、护工费、洗理费、门诊煎药费;④膳食费;⑤文娱活动费以及其他特需生活服务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