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杭州9月25日电题:几千元就能建平台 可任意指定中奖人——网络“一元购”调查
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方列、周竟
当前,号称花一元就能博得价值几千元甚至几十万元商品的“抽奖式购物”平台风靡网络,已形成千亿元的市场。“新华视点”记者调查发现,“一元购”存在开奖暗箱操作的可能;有的网民在“一元购”平台输掉近300万元。有关人士认为,“一元购”涉嫌非法博彩,应尽快明确如何监管。
“一元购”市场规模超千亿元,有人输掉近300万元 所谓“一元购”,即用户最少可以花一元获得一个抽奖大额商品的机会,这些奖品包括价值数千元的手机、几万元的金条甚至几十万元的轿车和几百万元的商品房。多数“一元购”平台提示,投入越多,获奖的概率越大。很多网民为了博得高价值奖品,一次投入上千元甚至上万元。
仅仅两年时间,“一元购”模式已在网上遍地开花。记者近日在
百度输入“一元购”搜索,出来700多万条信息,相关推广的网站达数十个。
中国电子商务中心数据显示,目前国内已有上百家垂直“抽奖式购物”平台,多家大型电商、互联网企业涉足。这些平台的用户规模在数千万级别,不少网站的销售额过百亿元,以此估算,全国“抽奖式购物”市场规模已超千亿元。
记者注意到,很多平台投入巨资推广“一元购”,如在邮箱、微博上,随处可见相关广告。有些平台直接送钱让网民进行尝试,还有平台对用户在朋友圈发布中奖信息的行为进行奖励。
由于购买方便,开奖速度快,加上高回报的诱惑,一些网民很容易对“一元购”这种模式上瘾,沉溺其中。
一些网民表示,他们以为可凭手气赚一把,但后来发现掉进了陷阱——一开始投入几十元几百元,果真中了iphone等商品,随后越投越大,结果却亏得血本无归。
网民张俊杰说,他是一名大三学生,在6月接触一家互联网公司彩票APP中的一元购,一个月就输掉了10万元。“更糟糕的是,到现在我都停不下来,感觉这辈子要被毁了。”
另外一位来自上海的网民陈超说,他以前连麻将都不打,却在“一元夺宝”一年内投入300万元,输掉80万元。“老婆和我离婚了,房子也卖掉了,10多年的打拼一下子全没了。”
中国商业联合会媒体购物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孙之升说,今年以来已接到超过300例网民对于“一元购”平台的投诉,这些网民在平台输钱数万元至数百万元不等。
商品普遍比市场价高出10%-20%,后台可任意指定中奖人 记者调查发现,“一元购”平台上商品的售价普遍比市场价高出10%-20%左右。有的网站的一元购中,一张5000元的移动充值卡售价为6000元,溢价高达20%;在一元云购上,一部苹果6S(64G)手机的售价为5688元,市场价格在5000元左右。
记者看到,一元云购网站上,其显示参与人次超过112亿,天量参与人数背后,网站获取巨额利润。一些知情人士表示,平台商品的发货和售后都由第三方商家负责,平台日常仅需维护网站或者APP即可,可谓成本极低利润极高。
除了溢价销售,“一元购”开奖的公开公平性也无法得到保证。尽管多数平台都宣称“100%公平公正,整个过程是完全透明”。还有的平台宣称中奖规则引入不可控的外部数据,通过相关公式算出。但专业人士表示,这不过是平台的一家之言,特别是一些小平台,存在暗箱操作的可能性。
在
淘宝网上,可以搜索到不少关于“一元购”建站平台的销售信息,搭建一个“一元购”网站或APP客户端仅需数千元。记者联系其中一个销售商,以购买平台模板为由要求“验货”,对方发来一个平台账号和管理员密码,登录发现通过系统的后台操作模块不仅可以任意指定中奖人,还可以通过“批量导入会员”(即虚假
机器人(
23.630,
-0.23,
-0.96%)会员)来凑人数,当然最后的中奖者只会在虚假会员中产生。
“搭建一个小平台要不了多少钱,利润却十分可观,一个月十几万很轻松。关键是要舍得钱去做推广,一个小平台花几十万到各大网站去做推广是很平常的事情。”一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现在越来越多的大型互联网企业也看到了‘一元购’的巨额利润,纷纷开展相关业务。”
涉嫌非法博彩,多部门表示不在监管范围 在采访中很多受访者质疑,“一元购”模式不是一般的购物,而是变相的彩票和赌博。
杭州市民史先生表示:“不少参与的网民其实不是买东西用来消费的,而是为了套现赚钱。像充值卡之类的,平台直接变现回收;其他东西,比如手机,也有专门的团队在回收。”
浙江大学法学院互联网刑事法律研究中心主任高艳东认为,“一元购”和普通赌博的区别在于,普通赌博直接赌钱,而这里赌的是商品和财物。由于打着新型电商的旗号,给一些网民产生网购的错觉。“创新营销模式应鼓励,但创新决不能突破法律的底线,扰乱正常的市场秩序。”
“国际上对‘赌博’定义是:该活动涉及金钱或其它有价值的东西,涉及奖品(回报),结果是由偶然性决定的。按照这个定义,‘一元购’类模式就是一种博彩、赌博行为。”中国彩票行业沙龙创始人苏国京表示。
还有不少平台在推广“一元购”时宣称这是一种“众筹”,对此浙江腾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夏家品表示,一般的“众筹”都有一个共同的产品或项目,投资运作产生的实物或利润作为参与者的回报。“一元购”运作模式与众筹完全不同,用户购买的只是抽奖的机会,这类行为在民法上属于射幸行为。在我国,此类行为是需要行政审批的,未经审批涉嫌非法经营。
浙江省公安厅网警总队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警方已经开始关注“一元购”的情况。“抽奖式购物”经营过程缺少监管,如出现通过调整电脑数据控制中奖率及中奖对象等情况,就涉嫌违法犯罪。
在记者的采访中,工商、彩票管理等相关部门表示,“一元购”不属于他们监管的范围。苏国京认为,对于“一元购”类的违规操作行为,彩票主管部门理论上可以管,可是没有执法权,公安、工商部门没有明确法律依据去进行查处,实际上成了没人管的“灰色地带”,因此有必要明确职能部门、完善相关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