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红狐道友提出的车震话题,开贴继续探讨。
我国《社会治安管理条例》中没有对车震的具体描述,这里也就不多说了,但是还是不应该提倡或鼓励在市区、在人们经常出没的地区、时段进行车震行为,每一个男人都应该为跟你性交的女人的安全负责。
执法人员很多都是临时工,很多都是鱼龙混杂,就是很多正式工,素质也是低劣得很,说白了很多人没有受到过多少正规的教育和培训就上岗了。
这里为什么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车震行为规范呢?因为不包括国外公民,国外公民在国内车震的例子很少,国外公民就是在中国车震了,也不会发生这样的惨剧,中国对国外公民的保护比对本国公民的保护要好上几十个数量级。
人与人之间,最起码的是要尊重。道理上讲,不仅仅是书本上教育的师长就要尊重,长辈就要尊重,其实只要是正常的人,就应该给予尊重,即使他是普通人,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人,哪怕他是个小孩。
我国法律没有明确禁止车震行为,说明车震行为还是可以实施的。同时在我国,车震在所难免,尤其是对于农民工,工地是群居,老婆来了总不能在工地性交,开房又很贵,因此车震就成了最好的选择;当然也有一些偷偷摸摸的正常情侣需要性交,但是找不到地方,实施车震也有情可原,总之,车震是我国一种普遍发生的社会现象。但是这种现象迫切需要规范,使得车震安全化、合法化、正常化、正当化。下面就关于车震行为规范的几个方面进行探寻和讨论。欢迎参与。
一、可以车震的时段
二、可以车震的地段
三、车震必须注意的安全事项
四、有效车震时间的把握与控制
五、车震的潜在社会危害性及对他人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