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完整版本: [-- 新三板协议转让今起设涨跌限制 涨幅上限:200% 跌幅上限:50% --]

武当休闲山庄 -> 理财投资 -> 新三板协议转让今起设涨跌限制 涨幅上限:200% 跌幅上限:50% [打印本页] 登录 -> 注册 -> 回复主题 -> 发表主题

假正经也 2017-03-27 11:19
       新三板市场频出的“乌龙指”或将成为历史。日前,股转系统官网发布《关于对协议转让股票设置申报有效价格范围的通知》。通知称,自今日起,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股票,申报价格应当不高于前收盘价的200%且不低于前收盘价的50%,超出该有效价格范围的申报无效。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细则(试行)》第84条,对于当日收盘价规定如下: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股票,以当日最后30分钟转让时间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为当日收盘价。最后30分钟转让时间无成交的,以当日成交量加权平均价为当日收盘价。当日无成交的,以前收盘价为当日收盘价。股转系统称,此举是为了防范异常价格申报和投资者误操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目前新三板市场主要以协议、做市两种方式交易,在协议方式中,凭买卖自愿原则,买卖双方的交易价格可以私下协商,并以任意价格成交,很容易出现大起大落的现象。近期新三板出现多起因投资者误操作导致以异常价格成交的案例,已引起监管层关注。
      3月9日,新三板创新层协议转让股票“宁波水表”发生2笔1970元/股的极端价格成交,较前收盘价21.91元/股大幅上涨。3月10日,全国股转系统官方微信号针对此次交易给出了
      调查结果,证实“此次异常价格成交系投资者误操作所致”,同时营业部确认上述异常交易系投资者误将买入价格19.70元操作为1970元。
      在该事件中,业内人士指出,新三板市场协议交易的大范围偏离正常报价,价格失去了公允性,已经影响到正常的交易,甚至市场中出现通过专门诱导投资者错误买卖来盈利的行为。
      对于此次对协议转让股票设置申报有效价格范围,安信证券认为,这一制度并非是仅为了防止乌龙指这么简单,乌龙指事件反映出主板与新三板交易制度的差异。市场担心只有一小部分人才能参与,在交易制度上的差异长期必然会出现乌龙指这个现象。从小来看,是把交易规则向同一方向作出调整,从长期来看,新三板交易方式、投资习惯上向A股靠拢,只有这个条件成熟后,降低投资者门槛才比较靠谱。(劳动报)

aaxu 2017-03-28 20:56
主板也应该这样呀


查看完整版本: [-- 新三板协议转让今起设涨跌限制 涨幅上限:200% 跌幅上限:50% --] [-- top --]


Powered by www.wdsz.net v8.7.1 Code ©2005-2018www.wdsz.net
Gzip enabled


沪ICP备:050415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