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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幻123 2016-04-28 11:49
       偌大一个贾府,上上下下三四百人,主子自然是极少数,其中多为奴才,有男的,也有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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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奴才的来源,一般来说不外乎两种:一是买来的;二是家生的。
    前者如袭人。她对其母兄说:“当日原是你们没饭吃,就剩下我还值几两银子,若不叫你们卖,没有个看着老子娘饿死的理。“(第19回)买来的奴才,多是女性,作丫头使唤。丫头买卖,又有两种形式:“活契”和“死契”。所谓“活契”,就是虽然卖了,有能力时仍可赎回;所谓“死契”,一经卖出,就与家庭永远断绝关系,被卖者的一切,包括生命,都属买主,父母再不能过问。“死契”在价格上比“活契”贵。富贵人家力求用“死契”的方式买进奴才。家伶,其实也是奴才的一种,而地位比一般奴才还低下。赵姨娘在斥骂芳官时说:“小娼妇养的,你是我们家银子钱买了来学戏的。不过娼妇粉头之流。我家里三等奴才也比你高贵些!”(第60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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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袭 人

  后者为家生的奴才,又称“家生子儿”,一般是“死契”买进的年轻男女,由主子让其配婚,然后生育的子女仍为奴才,俗称“世仆”,即永远的奴才。“里头的女孩子们,一半都大了,也该配人的配人,成了房,岂不又滋生出些人来?”(第72回)这些“家生子儿”,女的仍是丫头;男的,少时为小厮,大时,有才干能力的,蒙主子赏识,可管理家事,如宁府的赖二,荣府的赖大、林之孝皆是。
    在书中,曹雪芹写了许多家奴的婚姻与爱情,虽然落笔不多,文字零散,但仍可见大体的风貌。
    家奴中,特别是女性,她们婚姻与爱情的形式,是一个什么样子呢?
    可以说,她们的婚姻(无爱情可言)多是由主子配给的,她们只是被动地接受,决无自由选择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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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芳 官

  第一种形式,是给主子作妾。
    她们中那些年轻美丽的女孩子,忽然被哪个主子看见,便一声令下,收为侍妾。如袭人、平儿、秋桐、赵姨娘、嫣红、佩凤……等等。

    这种被指定为“妾”的丫头,脱离了“奴”的地位,与“妻”的地位靠近,是一件颇为尊荣的事,所以希望得到这顶“桂冠”的丫鬟不在少数。
    袭人因深得王夫人青睐,“模样儿自然不用说的,他的那一种行事大方,说话见人和气里头带着刚硬要强,这个实在难得”(第36回),就被内定为宝玉将来的侍妾。所以“黛玉因遇见湘云,约他来与袭人道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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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宝玉与袭人

  平儿名为丫头,实为贾琏的妾。李纨揽着平儿笑道:“可惜这么个好体面模样儿,命却平常,只落得屋里使唤!不知道的人,谁不拿你当做奶奶太太看?”平儿最终当了贾琏名正言顺的“如夫人”。
    贾赦买了一个十七岁的女孩子嫣红收在屋里作妾,见贾琏回报所办差事完毕,“贾赦十分欢喜,说他中用,赏了他一百两银子,又将房里一个十七岁的丫鬟名唤秋桐的,赏他为妾。”贾琏“叩头领去,喜之不尽。”(第69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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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唯一对此举拼力反抗的是鸳鸯,当贾赦老而无耻,欲让其作妾时,她面临选择的路只有三条:一是作妾,出人头地;二是“放着半个主子不做,倒愿作丫头,将来配个小子就完了呢”;(第46回)但她选择了第三种形式,即利用贾母的权威,表示愿意忠心服侍贾母一辈子,什么人也不嫁。她说:“因为不依,大老爷越发说我恋着宝玉,不然,要等着往外聘。
我到天上,这一辈子也跳不出他的手心去,终久要报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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鸳 鸯

  我是横了心的,当着众人在这里,我这一辈子莫说是宝玉,便是宝金宝银宝天王宝皇帝,横竖不嫁人就完了!就是老太太逼着我,也不能从命!若有造化,我死在老太太之先;若没造化,该讨吃的命,伏侍老太太归了西,我也不跟着我老子娘哥哥去,我或是寻死,或是剪了头发当尼姑去!……”(第46回)鸳鸯的反抗获得了暂时的胜利,但当贾母死去,她剩下的出路就是“殉主”了,以逃避贾赦的魔掌。
    第二种形式,是主子将她们配给“小子们”。这种配给制,男女双方都无情爱可言,只是接受一种婚姻和繁衍后代的形式而已。
    王夫人说:“如今虽有几个老的还在,那是他们各有原故,不肯出去的,所以才留下使唤。大了,配了咱们家的小子们。”(第68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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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 儿

  林之孝开了一个“人单子”向凤姐和王夫人请示,说:“共有八个二十五岁的单身小厮,应该娶妻成房的,等里面有该放的丫头,好求指配。”(第70回)
    第三种形式,是女性人数不够,让那些没有分配到的小厮“外头自娶”去了。当然,在某种特殊情况下,贾府也把那些桀骜不驯,或所谓坏了礼节、行为不端的女孩子放逐出去,让其自由,但结局更惨。
    因宝玉在王夫人炕边挑逗金钏儿,摘她的耳坠,把一粒润津丹“向金钏儿嘴里一送”,又拉住她的手说“我和太太讨了你,咱们一处去罢”,金钏儿这才将宝玉一推,笑道“你忙什么?金簪子掉在井里头,有你的只是有你的,连这句话语难道也不明白?……”这下可闯了大祸,挨了耳光,受了斥骂,被王夫人撵出贾府。金钏儿含羞忍辱,投井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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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逐放的,还有晴雯、芳官等人,其罪名都是“调唆宝玉,无所不为”。
    晴雯“担了虚名”,悲病相摧,终使其芳魂杳杳。

    这说明奴才是不能对主子有非分之想的,情也好,爱也好,婚姻也好,只能由主子配给。相反的例子是袭人,她与宝玉“初试云雨情”,日常间与宝玉耳鬓厮磨,温言暖语,亲昵淫狎,都没有被处罚,是因为她是宝玉的侍妾的关系,是被主人认可的,故不在此例。
    但是,男女之间的互悦互恋,毕竟封建礼法不能绝对禁锢,这是一种人性的渴求,压制总是有限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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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静 雯

  主子与奴才之间的恋情,书中写了二例:
    贾芸与小红,贾蔷与龄官。贾芸和贾蔷,虽属主子行列,但在贾府并无权势,亦无强大的经济实力,不过在贾琏、凤姐等人足下驱走。因而他们不可能随意占有丫头,也不能去猎获(以金钱)更多的女色,不得不在情爱上取一种“平等”的态度,去讨女孩子的欢心,并赢得了对方的好感。
    贾芸拾得小红(红玉)的手帕,彼此又碰过多次的面,眉目传神,心里也就有个意思了。这小红本姓林,小名红玉,年方十六岁,属“家生子儿”,“原有三分容貌,心内着实妄想痴心的向上攀高”(第24回),但宝玉她是无法亲近的,其他丫头监视甚严,因而把主意打在贾芸身上。由于思之急切,竟做了一个贾芸还帕的梦。惊觉后,“翻来覆去,一夜无眠”(第24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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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贾芸拾得小红的手帕

  龄官对于贾蔷,可说情深意切,她蹲在花下,一边用簪子在地上写字,一边悄悄流泪。“画来画去,还是一个蔷字……画完一个又画一个,已经画了有几千个蔷”(第30回)。
    贾蔷对她也并非没有情意,他花了一两八钱银子买了个“玉顶金豆”雀儿给龄官玩,不料反而引起龄官的身世之感:“你们家把好好的人弄了来,关在这牢坑里学这个劳什子还不算,你这会子又弄个雀儿来,也偏生干这个。你分明是弄了他来打趣形容我们,还问我好不好?贾蔷听了,不觉慌起来,连忙赌身立誓。”龄官又说自己病了,今儿吐出两口血来,贾蔷急着要去请大夫。龄官把他叫住,“这会子大毒日头地下,你赌气子去请了来我也不瞧”(第36回)。连宝玉看了这情景,也深受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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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 棋

  但他们这种恋爱毕竟不能成功,就等级而言,主子决不能堂堂正正地娶她们为妻。另一方面,权势与金钱也对他们是一个限制,小红与龄官无非痴情痴意,没个落脚处。
    奴才与奴才的自由恋爱,在贾府是犯禁的,因为他们没有人身自由,那么,就更谈不上恋爱和婚姻的自由了。

    司棋和潘又安,一为丫头,一为小厮,地位是平等的。他们只能偷偷摸摸地爱恋,带着一种惊恐和谨慎。但在“抄检大观园”时,司棋的箱子里,抄出了“一双男人的锦带袜并一双缎鞋来”,接着又查出潘又安写的一封情书。书信写得非常质朴多情:“上月你来家后,父母已察你我之意。但姑娘未出阁,尚不能完你我之心愿。若园中可以相见,你可托张妈给一信息。若得在园内一见,倒比来家得说话。千万,千万。再所赐香袋二个,今已查收外,特寄香珠一串,略表我心。千万收好。表弟潘又安拜见。”在这些证据面前,“司棋低头不语,也并无畏惧惭愧之意”(第74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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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棋与潘又安

  贾府怎能容忍他们,司棋被逐回家,外逃的潘又安闻讯赶来,想与司棋结秦晋之好,谁知司棋的母亲坚决反对,于是司棋撞墙而死,以表达自己的情意和决心。
    一言以蔽之,贾府家奴们的婚姻属于主子的强行配给;真正的自由的爱情,则被无情地扼杀!(来源于网络)

红狐 2016-04-28 15:25

封建时代有种通房丫头,从“通房”二字上可以看出其是地位最高的丫头,一是因为要便于夜间伺候主人,所以她的卧室是与主人的卧室是联通的。通房丫头(在其年少时)最容易窥见闺房之乐,故易早熟,又有近水楼台先得月的优势。二来通房丫头往往是随着陪嫁过来的。在封建时代婚姻制度中通房丫头的地位要低于妾。只有办了手续的通房丫头才能称妾。通房丫头在性事上和妾差不多,地位却不如妾,但要高于一般的丫头。所以,楼主说的,平儿就是是贾琏屋里的通房丫头,袭人也可看作是宝玉屋里的通房丫头。又如《金瓶梅》中春梅实际上就是潘金莲屋里的通房丫头。

tufeiwawa 2016-04-28 18:20
古代都是这样,就是避讳,标到处说娶了几十房婆娘(显得你好土豪哦,有钱就任性,就该娶婆娘耍,你不像以前川军里面的一位上将,90岁了,娶18岁的,高调的遭不住,人家有钱、有权、有枪,怕锤子哦),人家棒客(强盗,人称“棒老二”)听到了就安逸你了,抢不死你,低调点,说收的“丫头”,不显山不露水的,就把好事做了。

db460728710 2016-04-28 22:31
古代的大户人家都这样,丫鬟、童养媳之类的,明是使唤下人,暗里还不是主子的玩物。

se4777 2020-10-16 10:44
古代有何爱情可言,都是封建礼教对妇女的摧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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