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合民政、医保、就业数据,街镇、社区可以及时获取新增困难群众信息,服务更加精准;依托纳税、水电气费等数据,小微企业融资时间缩短、经营效率更高;汇集精细气象数据,低空飞行更加安全可靠……生产生活的许多领域都是公共数据资源的“蓄水池”。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依法履职或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公共数据,是国家重要的基础性战略资源。然而长期以来,公共数据存在一定程度的供不出、流不动、用不好等问题。
前不久,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部署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印发3份配套文件,明确登记管理办法,鼓励探索授权运营,建立科学合理的价格形成机制,初步形成了公共数据资源合规高效流通使用的政策体系,为挖掘这座资源“富矿”提供指引。
从目前的制度设计和各地实践来看,让公共数据供得出、流得动、用得好,必须以促进公共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为主线,破除公共数据流通使用的机制性梗阻,不断提高公共数据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供得出,关键在于明晰责任、促进共享、推动开放,有效扩大公共数据供给。现实中,大量公共数据是由各系统单独采集,格式不一、质量参差,流通和共享还存在壁垒。破除壁垒,就要健全完善公共数据登记管理制度,完善政务数据共享责任清单,推动主动共享与按需共享相结合。上海提出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公共数据应当全量上链、上云,充分共享。江苏要求建立公共数据统一目录管理和分类管理制度,依托公共数据平台实施公共数据的统一管理。实践表明,推动实现公共数据资源“一本账”“云共享”,有助于促进公共数据高效便捷开发利用。
流得动,重要的是以制度为护航,让政府调节和市场机制发挥各自应有作用。公共数据要素价格偏低,授权运营机构积极性不足,无法激发市场活力;价格过高,则推高社会用数成本。形成科学合理的收益分配和利益调节机制,需要兼顾公共数据资源的公益属性与商业潜力。进一步细分场景,明确哪些属于公共治理、公益事业,须免费提供数据;哪些又适合商业开发,并科学制定收费标准,才能让开发利用有据可循,产业发展可持续。
用得好,加强安全管理、强化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是前提。许多公共数据涉及国家安全和群众利益,不能“一放了之”。推动制度建设和能力建设相结合,将安全贯穿数据资源生产、加工使用、产品经营等开发利用全过程,才能有效防范各种数据风险。比如广东广州市,当地推动公共数据“运商分离”,运营机构不参与数据产品开发,涉及个人信息、商业秘密的应经过脱敏脱密处理或数据主体授权同意。明确主体权责、规范授权机制,探索分领域、分场景授权,有利于防范风险、匹配市场需求。
在众多数据资源中,公共数据体量大、涉及面广、探索难度高,用好用活公共数据具有引领性作用。解开“不能”的阻碍、放下“不愿”的包袱、破解“不敢”的问题,公共数据的开发利用必能走上快车道,带动全社会数据资源融合应用,更好激活和释放数据要素潜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