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正当其时
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数字技术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领域的深度广泛应用,已成为重构全球政治经济发展格局、打造国家竞争新优势的关键力量。加快发展数字经济,推动其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是我国抢占新一轮产业变革制高点、为经济高质量发展赋能提速的关键路径,更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必然选择。
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现实要求。当前,我国经济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等任务正在向纵深推进,经济发展质量持续提升,同时也应看到,当前外部环境变化带来的不利影响增多,国内有效需求不足,经济运行出现分化,重点领域风险隐患仍然较多,新旧动能转换存在阵痛。数字经济是极具强劲动能、创新活力的经济形态,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既有利于以数字技术应用为突破口,优化要素资源配置,突破解决技术“卡脖子”等现实问题,提升高质量供给能力;又有利于促进市场需求融合叠加,拓展市场边界,做大市场规模,释放新的有效需求,为畅通供需循环创造良好条件。
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是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必然要求。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蓬勃兴起,数字技术正在全面向经济社会各领域渗透,产业数字化转型不断提速,数字产业化进程持续加快,产业和数字融合释放的发展动能,已经成为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中不可或缺的力量。现代化产业体系是现代化国家的物质技术基础,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支撑。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就是将数字技术应用于各个产业部门,通过数据赋能、数智协同、技术创新等加快实现生产方式升级、管理模式优化、生产效率提升,并推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有效形成,助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更加高效、战略性新兴产业更加壮大、支柱产业更具规模。
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是增进民生福祉的内在要求。增进民生福祉是发展的根本目的,解决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等领域的问题,离不开实体经济的发展。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能够在有力地稳定经济高质量发展基本盘的同时,充分发挥数字技术的普惠性优势,打破产业、行业、地域等限制,拓宽就业渠道,增加就业岗位,助力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的就业。同时,数字经济的发展壮大,既可以释放数字技术应用带来的共生共享共赢红利,降低教育、消费、服务等领域的成本,改善人民群众生活,也能够丰富产品供给,提高供给的适配性,有效满足人民群众的个性化、多样化生活需求。
2.找准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融合的着力点
从全球范围看,我国数字经济发展处于领先位置,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有基础、有条件,但也面临不少挑战,必须在准确把握实体经济发展新形势、新要求的基础上,正确认识数字经济发展的内在规律,立足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规律进行统筹部署,尽快形成新的有效突破。
推动传统产业数字化、智能化改造。传统产业是我国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基底,是参与国际竞争、开展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合作的基本盘。推动传统产业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是涉及产业发展方式、企业生产形态、商业运行模式等领域的全方位变革,应强化顶层设计和全盘布局,将数字化、智能化改造从单一行业、单一领域、单一环节扩展到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各个方面,促进各领域、各环节协同互动。紧密结合工业、农业、服务业等行业的实际特点,因地制宜提供有针对性的数字化改造方案,帮助企业在数字化、智能化改造中体现个性化需求。大力推广工业互联网平台运用,探索“先使用后付费”等经营模式,鼓励中小企业使用云存储、云安全等应用服务,支持企业建设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智能生产线。推进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以物联网技术赋能公路、铁路、水运、航空等物流体系,加快推动物流高速化、自动化、智能化、柔性化、透明化进程,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
支持数字产业发展壮大。数字产业化是数字经济发展的根基和动力源泉,也是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点。应聚焦数字产业发展前沿领域,大力培育壮大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新一代信息技术等科技含量高、市场竞争力强、带动作用大、经济效益好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鼓励数字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支持具备条件的行业和企业共同探索新一代数字技术应用,加大对共性开发平台、开源社区、共性解决方案、基础软硬件的支持力度,支持数字领域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建立未来产业投入增长机制,鼓励企业在人工智能、量子科技、先进材料、人形机器人等数字产业领域加大投入力度,支持企业主动牵头或参与国家科技攻关任务,力争在未来产业领域发展上形成新优势、新动能。
加强关键核心技术研究攻关。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数字技术是关键,而有关核心技术仍是当前融合发展的重要短板,这也是推动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发展的重中之重。应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聚焦集成电路、半导体、高精度传感器、核心电子元器件等关键技术领域,优化科技创新力量、要素、人才等资源配备,集中力量推动“卡脖子”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加强高端数字化人才培养,推动高等院校开设数字化技术相关的复合型专业,加强科研人员培养和劳动者技能培训,打造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共同参与的创新联合体,形成人才链、创新链与产业链的深度融合。深化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改革,允许科技人员在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上有更大自主权,优化薪酬分配体系,激励科研人员创新的积极性,更好体现知识、技术、人才的市场价值。
3.完善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基础性制度
有效的体制机制,是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的重要保障。健全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制度,应用好改革开放这个关键一招,既要更好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也要更好发挥政府的作用,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和监管体制,创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
完善促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政策体系。适应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发展需要,统筹发挥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就业政策、产业政策等作用,强化政策协调发力,共同支持数字经济发展。加大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改造等领域的资源倾斜支持,为转型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和税收优惠,降低企业综合成本和税费负担。实施好大规模设备更新改造的各项政策措施,将企业数字化改造、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等作为重点支持领域,用好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提高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比例,支持企业和产业的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简化审批程序,支持社会资本投资数字改造、数字产业等项目建设。
建设和运营国家数据基础设施,促进数据共享。数据是数字经济的核心要素,数据基础设施是数字经济建设的基石。建设和运营国家数据基础设施,推动数据要素标准化建设,培育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推动政务数据、公共数据在依法合规前提下流通共享,打破数据孤岛,减少信息不对称,提升数据管理能力和开发利用水平。构建新型数字基础设施规划和标准体系,前瞻性布局谋划数字基础设施,适度超前建设数据中心、算力等新型基础设施,形成万物互联、人机交互的网络空间。充分发挥我国新型基础设施优势,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全方位全链条普及应用,研发适合我国产业特点的工业互联网、物联网、人工智能等基础软件和应用,支持传统产业智能化升级。
完善数字经济监管体制。加快建立数据产权归属认定、市场交易、权益分配、利益保护制度,促进数据采集、挖掘、清洗、储存等领域形成完整的产业链和供应链,推动数据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提升数据安全治理监管能力,加强数据安全保护,建立高效便利安全的数据跨境流动机制,有效保护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健全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制度,既充分发挥平台企业在引领发展、创造就业、国际竞争中特色优势,鼓励企业创造创新,也要强化平台领域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有效保护消费者、平台从业人员等群体的合法权益。积极参与国际数字经济标准和规则的制定,开展双多边数字治理合作,综合构建国家竞争新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