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建设中国式现代化时代背景下,需要牢牢抓住人工智能这个“牛鼻子”,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
一是全面增强人工智能科技创新能力。
先进科技是新质生产力生成的内在动力,没有科技发展的关键性颠覆性突破,就不会有新质生产力出现。科技创新具有增量器和放大器作用,可以为新质生产力的形成和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因此,在发展人工智能方面,要把增强原创能力作为重点,以关键核心技术为主攻方向,夯实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的基础。为了牢牢掌握人工智能核心关键技术,需要以问题为导向,主攻关键核心技术,更多地设立国家级人工智能基础研究项目,加快建立新一代人工智能关键共性技术体系;需要着力构建产学研结合的系统创新体系,大力发挥重点科研机构和大型科技企业的不同优势,深化基础理论研究。
二是大力推进人工智能技术产业化。
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新发展阶段,我们要培育经济发展新引擎和构建国际国内双循环发展新格局,这都对利用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发展新兴产业和改造传统产业提出了新需求。同时,我国在发展人工智能方面拥有显著的海量数据优势、巨大的市场规模优势和丰富的应用场景优势。因此,需要密切围绕新需求,着眼于发挥我国独特优势,大力培育人工智能新产品和新服务,积极推进人工智能技术产业化,构建科技创新和产业应用创新良性互动的发展格局。坚持企业作为创新主体的地位,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技术创新,谋划和布局一大批高技术产业落地,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培育和发展新兴产业集群,有效整合创新资源,大力引育“专精特新”企业,以人工智能新兴产业发展引领新质生产力形成。
三是加快推进人工智能技术与实体经济融合。
全面深化智能技术与实体经济融合,首先要在实体经济的核心和主体部分制造业领域,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高端装备等技术应用,大力发展智能制造。大力推进工业互联网建设,利用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拓展生产和制造边界,全面提升资源配置效率、行业创新水平和竞争能力。其次要深入推进“科创+产业”融合,推动传统产业不断向智能化转型。探索构建“产业创新+企业创新”平台体系,为科技型初创企业提供覆盖全生命周期的创新创业服务,助力企业科技成果转化。
四是大力培养创新型复合型数字化人才。
首先要聚焦发展需要,深化人才制度和体制机制改革,健全人才培养、引进、使用和评价制度。针对人工智能相关前沿技术领域的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搭建对外交流平台、畅通引进渠道、完善人才引进相关服务,为引进人才提供便利;同时探索建立差异化、长周期、多元化的专业人才评价体系,构建有效的机制。
其次要深化高校、职业院校和企业之间的合作,通过校企合作设立研发基地和实习基地等平台,加强产学研融通合作,打通科研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创新的“接口”。再次,注重构建以职业院校为基础,学校教育与企业培训紧密联系,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互结合的人才培养体系。深化校企合作,通过提供智能化场景案例和解决方案等方式增加对学生实际经验的培育。
五是秉承“在发展中治理”的理念,建立健全人工智能治理体系。
需要加快制度创新,建立健全适合我国特色的人工智能治理体系。首先,需要在已有深度合成治理等专门性监管制度设计的基础上,围绕解决人工智能领域通用性和基础性问题,加快推进国家层面关于人工智能的综合性立法和制度建设。综合性基础性的人工智能立法重点解决监管制度的稳定性和前瞻性问题,从而对各个领域针对具体场景的监管制度形成有效互补。
其次,需要加强人工智能伦理的理论与实践研究,用以指导符合伦理的人工智能技术研发和应用创新,真正把人文伦理的观念融入智能化产品和服务。政府在治理过程中,需要应对人工智能研发和应用中提出的伦理和法律方面的要求,以此来保护人权、公众健康及其他重要的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