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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被 huozm32831 执行加亮操作(2020-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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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了,拳头硬了。最近几天,许多人都被“鲍毓明”三个字气得饭也吃不香,觉也睡不好。据@众泽妇女法律中心----千千律师所,目前案件依然处在立案侦查阶段,尚无最新的结论。我们都在翘首盼望一个公义的结果。但在当前案情尚不完全明朗的情况下,我们还是要回归理智和冷静,避免给受害者带来二次伤害。先聊聊,因为鲍毓明而风评受害的另一群“受害者”——法律人。很多人说,本以为“学了法律丢了人性”是个段子,没想到段子竟是真的。要不是今年的一位新晋网红还在闪闪发光,“法律人”整个群体都要被鲍毓明连累了。是谁,今年以来用《法外狂徒张三的传奇一生》养活了一大批剪辑up主?是谁,中年微秃,拍摄风格单一乏味,却成为B站最快破百万up主之一,入驻B站仅仅1个月,就吸引了超过400万关注?是谁,在新闻事件曝光后,第一时间发布视频,为激愤而缺乏法律知识的大众做知识普及?是他是他就是他——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被百万B站弟子们称为“刑法小巨人的”罗翔。什么你说你没看过他的视频?那我建议你别看了,会上瘾。毕竟随便点开一个,弹幕风格都是这样的。想了解罗翔,还是要先了解下张三。⬆B站都有张三表情包了,张三实火张三这个人,罪大恶极,人生经历极其丰富。他杀死过别人也曾被别人杀死,江湖上到处是他的传说,以下是其中一个故事版本:张三出生于20世纪60年代,80年代改开有功被任命为广东省省长,1995年偷看小姑娘洗澡被判流mang罪入狱,1997年重审此案,得以出狱。出狱后张三记恨95年审判自己的法官,于是去砍了法官50多刀,还把法官的手砍下来了,被判杀人即遂。由于后台过硬,张三再次被释放。出狱后张三在一天夜里被抢劫,被抢得身无分文。张三第二天去派出所,发现接待自己的民警就是昨晚抢劫自己的人,不敢报案,只能根据在男厕所里看到的广告去卖luan 子。卖了luan子之后张三有了钱,又不安分了,于2004年WX妇女,但是并没有被抓获。妇女怀恨在心,给张三寄了一包毒药,张三喝下,出门又被翔砸到脑袋,气血攻心,挂了。 是的你没有猜错,张三其实是个工具人。——为了广大 法律学生能够理解法律条文,顺利通过有"全国最难考试之一"之称的司法考试,被杜撰出来的工具人。罗翔教授走红和他自己没有半毛钱关系,存粹因为相声讲得好(不是),热心的网络弟子自发产粮,活活被倒逼成了个up主。在罗老师和B站达成合作,正式成为一名up主的那一天,他就收获了77万个关注。一个多月以来,他输出十分稳定,已发布16个视频,1篇文章,9条动态,每条发布收获的大拇指都以百万计。这是他昨天刚发那条视频,发布三小时后的视频截图,体会下什么叫实红:被弹幕淹没的画面,11446人正在看,2000+实视弹幕的红红火火,可能让你很难想象,这10分钟,其实是一节十分严肃的关于“我们为什么要读书”的视频短课。所以,我们为什么要读书?是“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罗老师用似笑非笑的嘲讽表情告诉你,说这句话的人是个皇帝,对我们普通人不管用。他没有这样高高在上的优越感,但也不会跟你聊功名利禄。而是告诉你,有种阅读是非功利性的阅读,我们要阅读,是要和伟大人类的灵魂对话,要思考为什么而活,是否有一种信念能让自己为之生为之死。说白了,我们每个人都要为终将来临的死亡做准备。勇哥已经忘了上一次听到这样,既像良师又像益友的话是什么时候的事了。噢想起来了,好像这辈子都还没在现实当中听到过。其实,培训机构千千万,五院四系的教授来头一个比一个大,讲法条举的经典案例也大同小异。为什么是罗翔火了?这个问题,多看几个视频其实就能回答。他的培训课,与其说是传递知识,不如说是传递思维方式以及价值观。很多人都有这样的感觉吧?人们越来越难在网络上交换观点,最后总会吵得面红耳赤,把所有的问题都简化成非黑即白的二元论。可是绝大多数时候,人们连议题的基础概念都没有厘清。罗老师讨论问题的方式,在网络上完全是一股清流。比如,在讲到未满18周岁未成年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时,罗老师提到了曾经轰动一时的卖 肾买苹果手机的案例。湖南省郴州市那个为了买苹果手机,把自己的肾卖了2万块钱的17岁的孩子,在6年后成了重度残疾,追悔莫及。如果是网上的自由辩论,围绕这个事件的讨论可能很快变成一边倒的抖机灵式嘲讽。而罗老师看到了问题的本质,也就是:未成年人有没有,以及应不应该有处分自己身体的自由。多少概括性描述,都不如让大家直接体会一下罗老师逻辑清晰的妙语连珠。来,直接上字幕体会一下。人间真实的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勇哥听完不仅想沉默还想流泪,为什么同样是人,有些人成了罗翔有些人成了勇哥?为什么同样是法律人,有些人成了罗翔有些人成了鲍某明?同样的价值观传递,还体现在罗老师人格魅力含量极高的引经据典上。体会一下:法律的生命是经验,而不是逻辑。——美国大 法官霍布斯如果衣服出现了褶皱,我们司法机关可以用熨斗把他熨平,但如果衣服上出现了一个大洞,这个织布的工作是立法机关的事。——英国丹宁勋爵手段代表着正在形成的正义,和正在实现中的理想,人无法通过不正义的手段去实现正义的目标,因为手段是种子,而目的是树。——马丁·路德·金开放的社会就像一张张开的口,合下来的时候一定要咬住某种坚实的东西,天变地变,道义不变。——英国剧作家切斯特顿谁要求过大的自由,谁就在召唤绝对的奴役和集权。——托克维尔只有理想而没有技术,那可能是愚蠢的,只有技术而没有理想,那可能是罪恶的。——美国法学家卢埃林一次犯罪不过是污染了水流,而一次不公正的司法却污染了水源。——培根……部分由知乎网友 @法学晨曦 @嗷大喵喵 整理看到这些通俗又深刻的金句,就连不学法的普通人也能体会到法律作为信仰的魅力。其实就像罗老师曾说过的,不要(给青少年)做普法教育,而是道德教育。因为,一个道德上优秀的人必然守法,只有一个道德上有严重缺陷的人,知道14岁前杀人不犯法后,才会产生“我杀我妈又如何”的想法。普法教育,法条只是解释的手段,价值传递才是本质。你看,像这样把正义作为信仰的法律人,在发光。最后,勇哥想多嘴一句,很多经过剪辑的授课视频存在掐头去尾、断章取义的问题,其实B站就有教授的授课合集,如果大家看完文章对罗老师产生了兴趣,不妨看看原版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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