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虽不是大光灯,却能闪“瞎”眼睛,甚至使人感到晕眩,这就是“爆闪灯”。记者了解到,近日交警总队机动支队在执勤巡逻中查处了四辆使用爆闪灯的汽车。民警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使用爆闪灯的驾驶员给予处罚,并当场要求其立即拆除。
当天下午,记者在机动支队停车场内见到了一辆苏牌的灰色商务车。该车尾部的两个刹车灯均被改装成爆闪灯,每一次驾驶员踩刹车,灯光就会闪个不停,在夜晚更是灼人眼睛,尤其对后方跟车的驾驶人造成了很大困扰。司机卢某说,爆闪灯是今年5月份刚装上去的,因为以前普通的刹车灯老坏,听说装这种灯可以用的时间久一点,所以花了45块钱买的。
其实,违法使用爆闪灯极易产生各类隐患。机动支队执法大队大队长丁毅表示,在视觉方面,不停地频闪会让人的眼睛感觉不适,大频率亮光更晃得人睁不开眼睛;而对于车辆安全,非法改装车辆不仅无法通过车辆检验,而且对车子本身的机件、性能造成影响,不同功率的灯饰加重了发动机负担,改变了车辆原车的内部电路,存在隐患,轻则蓄电池亏电,重则车辆自燃。
交警告诉记者,爆闪灯又被称为暴闪灯、频闪灯,其利用电子手段(比如用电容单片机编程IC等)使光源慢速或快速的闪烁,起到警示的作用,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安装使用。
最后,民警要求驾驶人将爆闪灯拆除,并以“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及《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其给予罚款及收缴违法工具的处罚。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切勿为了提高灯光亮度,或者追求酷炫效果而改装爆闪灯,这样给自己和他人都会埋下交通安全隐患。(劳动报)